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招生及收费有关情况

各位家长朋友:

您们好!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区县两级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已联合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营利性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明确了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改非”)的具体办法和时间要求。(注:营利性机构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非营利性机构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非企业单位)

为维护全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醒如下事项:

一、按现有政策要求,全市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须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各区县均于11月7日前全部启动“营改非”工作,要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注销原持有的《营业执照》,并完成非营利性登记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营改非”之前,不得招收新生,不得预收任何培训费用。

面向高中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教育部门重新审核,取得新办学许可证并完成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招收新生,不得预收任何培训费用。

请家长朋友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二、按现有政策要求,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各区县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三、请已交费的家长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

经教育部门初步摸排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意向,部分机构已承诺将不再从事学科类培训业务。请已交费的家长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同时,如发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违规招生及收费、

以及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休息日(周末)和节假日开展学科培训、“地下”培训等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四、咨询和举报电话

屯溪区教育局:0559-2596229

黄山区教育局:0559-8530361

徽州区教育局:0559-3511387

歙县教育局:0559-6519695

休宁县教育局:0559-7517441

黟县教育局:0559-5526111

祁门县教育局:0559-4512156

黄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0559-2552020

黄山市教育局:0559-2542441;2512216

提供线索时请具体说明培训机构违规信息,包括:所在地、机构名称、机构所在位置及楼层、违规行为等。例如:XX区县XX大厦(XX路)2楼XX机构周末(法定假期某日)开展学科类培训,提前收取半年费用等。同时,尽量提供实证照片、收费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